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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组织部分普通高中开展2023级高一新生补录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2-28 14:51:33作者:多维教育网

【#中考# #广西贺州组织部分普通高中开展2023级高一新生补录工作的通知#】©无忧考网中考频道从贺州市教育局了解到,广西贺州组织部分普通高中开展2023级高一新生补录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各县(区)教科局,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216号)和《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送)生工作的通知》(贺教学教〔2023〕38号)精神,结合我市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等实际,为如期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及巩固普通高中大班额消除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开展2023级高一新生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

  1.补录学生登记时间:2023年8月3-4日,共2天;

  2.相关县(区)教科局、市直相关普通高中学校要于2023年8月8日前完成整个补录工作。

  二、补录学校相关信息

  三、补录工作要求

  (一)补录对象

  报名并参加贺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第一次未被市招生考试院向市内任何普通高中(含民办)投档的符合补录学校要求的考生,可根据本人及家长意愿,按照自愿原则,持准考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档案卡到符合本人报考区域的补录学校进行补录申请登记。

  (二)录取办法

  1.2023年贺州市部分普通高中补录申请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由补录学校统一报主管县(区)教科局初审,补录初审通过后,县(区)教科局将考生名单汇总表(可编辑电子件、加盖公章纸质版)于8月8日前报送至市招生考试院审核(市直学校直接报送)。补录学校将市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姓名、毕业学校、中考成绩等信息在本校网站或对外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能确定补录名单,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2023级新生报名注册手续和普通高中学籍。

  2.第一次经市招生考试院统一按中考成绩划线已投档到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含民办)的学生及未参加贺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按规定一律不能再参加补录。

  3.学校进行补录招生工作时,原则上按照自愿申请参加补录学生的2023年贺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加强招生行为管理

  1.严格规范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加强学籍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今年招生计划,不得随意突破或改变,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擅自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和招收择校生;严禁违规招收没有参加2023年贺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对学校突破招生计划或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2023级学籍。禁止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行为。

  2.学校要做好班额的统筹计划,杜绝大班额现象。按照《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送)生工作的通知》(贺教学教〔2023〕38号)要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一律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对已经达到55人班额的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防止人为造成“大班额”。

  3.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等有关规定。规范招生宣传和学校管理工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普通高中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随意招生、擅自招生现象,保证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开展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或实名举报的违规招生办学、普通高中大班额和其他集中问题等问题,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对相关责任人相应问责。

  四、做好宣传工作

  请各县(区)教科局及时将通知转发到辖区各初中学校,要求学校通知到相关学生,市直初中直接通知本校相关学生,进一步做好我市招生宣传,全面落实好补录工作。

  附件:2023年贺州市部分普通高中补录申请考生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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